来源:阿里巴巴 发表时间:2012-04-27
关于举办2012年度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直管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04号),现对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直管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集中面授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相关政策和文件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自修教材,此教材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文朗书店有售)。
三、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凡持编号为川060O×××××,川070O×××××,川080O×××××,川090O×××××,川100O×××××,川110O×××××,川1200×××××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和成都地区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截止2009年至2011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补办时须出具本人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书面情况说明书,并由所在单位签章。
四、继续教育费用
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注册造价工程师150元/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100元/年,继续教育费用不再收取。
五、继续教育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4月9日—5月18日(星辉东路8号507室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周一至周四 下午4:00止,节假日除外)
2、继续教育时间:6月开始,每期2天。
3、继续教育地点:另行通知(网址:www.sceci.net)
3、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28-83314011。
六、其它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持资格证书到我会报名。(并填报好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名册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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