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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协议

来源:筑龙网  发表时间:2012-06-14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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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北京问学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筑龙教育网问学教育)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3号楼科技会展中心19C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400-010-0666

    2012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预计将在2012年6月23日举行,筑龙教育网联手北京问学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设“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网络辅导,学员(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筑龙教育网问学教育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的学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就参加筑龙教育网问学教育“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辅导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条款
    1.1 2012年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是指乙方在筑龙教育网向特定学员提供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前辅导的服务。该类学员(甲方)在注册、缴费和签订本协议后,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乙方的要求全面完成乙方提供的辅导和学习课程后,乙方承诺,该类学员(甲方)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如期参加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能够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具体科目考试;如果该类学员在乙方提供的服务下全面完成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是未能参加考试(无任何条件限制),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承诺第二年(2013年)免费重学(具体约定详见本协议第6条)。
1.2 合格分数线,是指国家考试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2012年二级建造师的合格分数线,若该年合格分数线有变化,则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2.开通保过班
    甲方自愿的按照本协议约定,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注册、缴费和签署协议后,甲方即可享受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服务,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服务的购买截止日期是2012年5月21日,逾期不再接收学员报名。乙方提供优质的课程辅导及学习计划,甲方需要全面完成乙方设计的课程及学习计划。甲方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3.保过班事项
    3.1 甲乙双方自愿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服务。
    3.2 甲方须按照乙方要求的支付方式支付所选保过班的全额费用。
    3.3 如果甲方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支付普通优惠套餐的学费,但又想要改报无风险通关保过套餐,只须再缴纳所购无风险通关保过套餐欠缺的费用。

    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缴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所提供的教学及特色服务。
    4.1.2 甲方在履行协议内要求的所有义务后,仍达不到考试合格分数及未参加考试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申请2013年重读。
    4.2 义务
    4.2.1 甲方按照乙方的课程定价及时缴纳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培训费用。
    4.2.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依据本协议约定完成相关辅导保过班。
    4.2.3 甲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重读服务,必须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基本信息及考试分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过重读服务。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权利
    5.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甲方个人信息、资料。
    5.2 义务
    5.2.1 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相应的保过班服务。
    5.2.2国家正式发布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甲方办理免费重读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6.重读条款
    6.1 2012年公布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0分—合格标准分)及未参加考试,可享受第二年免费重学(只可免费重学不合格的科目);                                                    
    6.2以下任意情况将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6.2.1 在乙方网站注册“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服务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6.2.2 在乙方网站注册“无风险通关保过班”提供的信息与本协议中报名信息表内容不一致的;
    6.2.3 在参加2012年无风险通关保过班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6.2.4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准考证号码、身份证传真件、考试成绩;
    6.2.5 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申请重学时间内办理申请免费重学;
    6.2.6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的;
    6.2.7 甲方在学习乙方课程中,与他人共用账号的;
    6.2.8 甲方必须致电乙方提交重学申请并传真相应信息准确无误且符合本协议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重学申请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乙方不予办理第6.1款重学服务。
    6.3 在本网校参加无风险通关保过班学习的的学员,所报科目考试分数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通过分数线的考生,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下一年度不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6.4 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时,乙方为其开通报考未通过科目的全部班次。
    6.5 在主管部门公布成绩30天内,甲方确认符合重学的资格后须向乙方提供姓名、用户名、身份证复印件、重学科目成绩等信息。否则视为放弃重学权利。

    7.保密协议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8.争议的解决
    8.1 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8.2 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海淀区人民法院。

    9.协议期限
    自至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结束之日。

    10.其它
    10.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时刻开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0.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任何变动需要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才生效。
    10.3 本协议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乙方所有。

 

    附件:二级建造师无风险通关保过班协议修改201206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