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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造价师报名:7月23日至8月12日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发表时间:2013-07-30

摘要:2013年广东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3日9:00至8月12日17:00,采取考后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7:00,考生10月14日9:00至18日17:00登录自行打印准考证。


           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2013年7月23日9:00-8月12日17: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点击网站“注册”,填写用户基本信息,注册成功之后登陆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应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100kb之间。考生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有关报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 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及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14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交此表。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所属报名点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上述报名考试流程为:1.登陆报名网站→2.用户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3.登陆系统上传个人照片(点击注册照片维护)→4.选择造价师考试进入网上报名→5.选择广东省份填写个人报考信息→6.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7.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下载报名表)→8.网上缴费→9.考前五个工作日上网打印准考证→10.参加考试→11.合格者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于 2013年8月26日前 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审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四)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考后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在报名网站(zg.cpta.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